长安银行获陕西监管批复 拟募26.11亿股补充核心资本

2025年12月3日,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《关于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》(陕金监复〔2025〕304号),正式同意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申请,明确其可募集股份不超过26.11亿股,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。

作为陕西首家省属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,长安银行的成立背景颇具地方特色:2009年7月,在陕西省委、省政府主导下,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,该行通过重组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汉中、榆林五家地方金融机构,并引入延长集团、陕西煤业、陕西有色等本土龙头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,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。

近年来,长安银行经营态势稳步向好。未经审计的2025年前三季度财报显示:该行实现营业收入76.43亿元,同比增长18.08%;净利润18.82亿元,同比增长6.11%。截至2025年9月末,其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达5784.96亿元,吸收存款4180.86亿元,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达3393.64亿元,业务规模持续扩张。资本充足率方面,按照资本新规合并口径计算,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.23%,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.62%,资本充足率为 11.66%,此次增资扩股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。

此次增资扩股,是长安银行基于自身发展需求提出的申请——此前该行已以《关于增资扩股的请示》(长银字〔2025〕449号)上报监管部门,经陕西金融监管局审核后获此批复。针对此次增资,监管部门同时提出规范要求:长安银行需严格审查股东资质,按程序申请核准股东资格;核查入股资金来源,确保为合法自有资金,严禁委托、债务等非自有资金入股;募集资金到位后,需及时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并依法完成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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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小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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